粤交航政函〔2024〕57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化州市南安大桥新建工程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化州市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处:
《关于南安大桥新建工程方案调整的请示》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于2024年3月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化州市南安大桥新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4〕137号)批复,因桥梁施工图设计变更,建设单位部分调整建设方案。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涉航参数调整如下:桥梁线位向西侧偏移约27米、向南侧平移约12米,桥梁通航孔位置从第6跨和第7跨调整至第8跨和第9跨。其余涉航参数均不变。
二、《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考虑现状及规划通航船型,按设防代表船型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通航孔桥墩应按不低于设防代表船型撞击力的最大值考虑防撞标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四、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化州市南安大桥新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4〕137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