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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明站和鹤山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11 16: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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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铁〔2024〕73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明站和鹤山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铁投集团:

  你司《关于上报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明、鹤山西站房初步设计的请示》(粤铁投集〔2024〕627号)收悉。结合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技术咨询意见、省交通运输造价事务中心概算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明、鹤山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1〕604号)明确,高明、鹤山西站的站房建筑面积各6000平方米。建设期间,佛山市、江门市及鹤山市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扩大高明站、鹤山西站站房规模。综合地方政府意见以及铁路客站规范修订情况,按照《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 10100-2018)和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公告(2022年第3批、2024年第4批局部修订)规定,同意高明站、鹤山西站站房建筑面积分别调整为16900平方米、8000平方米。

  (二)各站铁路自营停车场、生产生活房屋仍按原批复规模执行(粤交铁〔2021〕604号)。

  二、总平面

  (一)总体设计原则

  1.按照畅通融合、便捷换乘的原则,做好铁路客站与城市规划、市政交通配套设施的融合设计,以及站房工程与站区综合开发方案衔接。各站站区生产生活房屋、院落等应按照站区一体化设计,建筑风格、形态应与各站站房和当地文化相协调。

  2.根据站房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需求,统筹考虑车站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结合地方规划做好停车场、生产生活房屋与外部交通接驳工作,保障停车场与站房进出站流线便捷连通。

  3.为避免人车混流,鹤山西站车站广场与站房平台间不应设置平面交叉、日常通行的车行道路。

  (二)站房布置形式

  1.原则同意高明站站房布置形式采用“线侧下+线正下”式布局,鹤山西站站房布置形式采用线侧下式布局。

  2.高明站利用高架车场下方,结合市政道路设置综合作业场地及垃圾储运等附属设施,并在各站台端设货运电梯 (3吨载重),以满足铁路物流、垃圾清运等需求。

  3. 结合地方规划布局,原则同意鹤山西站车场北侧预留设置进出站厅的条件,旅客地道延伸至北侧站台边,地道宽度由原设计批复8米调整为10米。

  (三)旅客进出站流线

  1.原则同意高明站利用高架车场下方设进出站通道,旅客进出站流线采用下进下出方式;鹤山西站旅客进出站流线采用地道进出站的下进下出方式。

  2.按照创新客运生产组织管理模式有关要求,高明站、鹤山西站均采用旅客进站“验检合一”模式。

  (四)站房平台

  各站站房平台宽度按照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设计,并结合各车站广场规划、停车场布置等综合确定。

  三、建筑

  (一)平面

  1.高明站站房平面按主体一层布局。侧站房中部设通高进站集散厅,高架车场下方站房中部设候车室,两侧设商务候车、商业服务等用房。

  2.鹤山西站站房平面按主体一层布局。站房中部设进站集散厅、候车室,两侧分别设母婴室、商务候车室、售票厅(综合服务中心)、商业服务等用房,两侧利用层高设置夹层,作为车站生产办公、间休、信息设备等用房。

  3.各站旅客卫生间厕位数量结合候车区实际规模确定, 厕所隔间尺寸和男、女厕位比例(1:2)按现行铁路客站规范执行,卫生间和厕位平面布局应满足通风工艺需求。候车区域旅客卫生间区域设第三卫生间和保洁工具间。

  4.各站站房内按规范和有关规定设置客运、公安、安检、卫生保洁、间休、应急值守等配套用房,有人值守、间休用房应具备自然通风采光条件。

  (二)立面

  1.原则同意站房建筑立面设计。

  2.外立面主要采用明框玻璃幕墙和铝板、花岗岩石材外墙面。站房外立面设计在满足立面效果的同时应与室内用房需求对应。

  3.充分考虑地区气候特点,结合显示屏悬挂、商业广告等功能需求,适当简化站房两侧和站台侧建筑外立面造型。

  (三)剖面

  原则同意站房建筑剖面设计。综合站房室内空间效果与使用功能需求,合理确定候车室、售票厅(综合服务中心)、出站厅等空间的净高尺度,合理利用夹层空间。结合设备专业要求,合理确定站房设备机房的面积及净高。

  (四)围护结构及内装修

  1.原则同意站房围护结构设计

  (1)围护结构设计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绿色铁路客站评价标准》(TB/10429)要求。

  (2)高明站高架车场下方站房屋面和侧站房中部屋面采用压型铝镁锰板金属屋面系统,侧站房两侧屋面采用钢筋混凝土屋面。鹤山西站站房屋面采用压型铝镁锰板金属屋面系统。

  (3)金属屋面系统材料选用、构造做法等应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并参照国铁集团相关规定,确保屋面安全和耐久性要求。

  (4)站房屋面防排水均按防水等级Ⅰ级,屋面设计总排水能力不小于50年重现期雨水量,并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计算校核。

  (5)站房、雨棚屋面设置连续贯通、安全可靠、便于检查和维修作业的检修通道;坡屋面、拱形屋面应考虑检查、维修人员在屋面作业时,悬挂安全带的条件及必要设施。

  (6)站房外墙体采用空心砖砌块等环保材料,并做好保温防水,内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2.原则同意站房内装修设计

  (1)室内主要公共空间装修风格应简约,整体色彩以浅色调、中间色系为主,装修设计应保证室内外空间效果连贯性;在墙面、吊顶和门窗等部位可适度点缀地域文化元素。室内主要公共空间一般采用花岗岩地面、花岗岩及铝板墙面和离缝铝合金条板吊顶。吊顶形式可结合灯具布置,利用铝板和铝板条离缝进行不同组合,吊顶下部不应悬挂其他装饰物。进一步统筹、完善各站室内主要公共空间的广告、浮雕、标识、灯具等设计,保证站房整体空间效果。

  (2)各站室内装修方案应有明确、贯穿的主题,按照重结构、轻装饰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室内装修方案。

  (3)旅客卫生间采用防滑地砖地面、玻化砖墙面、铝合金吊顶,充分考虑卫生间细节设计,提升卫生间环境质量。设备机房按工艺要求装修,独立设置或预留的商业服务房屋暂不装修,其他房间采用普通装修标准。

  (五)站场客运设施

  1.原则同意站台雨棚设计。各站站台雨棚均采用站台立柱、两侧悬挑的建筑形式。站台雨棚各专业管线应综合布置,做到美观、整洁,并应确保吊装杆件等附属构件安全。

  2.原则同意站场地道设计。鹤山西站设1座10米宽进出站地道,地道预留与北侧进出站厅连接的接口。旅客地道采用花岗岩墙面、防滑花岗岩地面,局部采用铝板吊顶,墙面设计应统筹考虑商业广告的布置。

  3.原则同意站房平台、站台采用防滑花岗岩铺面,站台安全线、帽石及盲道按规范及相关规定设计。

  (六)无障碍设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4〕20号)及现行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各站无障碍流线设计和细节设计,做好铁路客站与市政交通无障碍设施接口设计,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无障碍电梯应兼顾旅客携带大件行李需求,选用大轿厢尺寸。

  (七)静态标识

  按照先行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相关标准和规定,结合运营部门意见,完善各站静态标识细部设计。客运标识字体应符合国铁集团《关于铁路客运标识字体应用的通知》(铁客电〔2022〕8号)有关要求。

  (八)站内旅客配套商业

  各站站内商业开发布局要考虑长远发展,规范商业广告设置方案。设计方案要为站内商业开发和广告预留必要的水电、通风、空调、信息等接口条件。

  四、结构

  (一)站房

  1.各站站房金属屋面设计基本风、雪压荷载重现期均按100 年取值,站房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站房中调度、运转、通信、信息设备房屋及相关部分抗震设防类别按重点设防类。其他部分按标准设防类开展下阶段设计。

  2.原则同意高明站高架车场下方站房利用桥梁墩柱设置牛腿作为站房屋盖结构支撑、中部屋盖采用钢网架、金属屋面系统。两侧屋盖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侧站房屋盖采用钢网架、金属屋面系统。鹤山西站站房屋盖采用钢网架、金属屋面系统。

  (二)雨棚

  各站站台雨棚结构均按安全等级一级、100年一遇基本风、雪压值,抗震设防类别按标准设防类开展下阶段设计。

  (三)其他

  1.结合现场地形、地貌与地质资料、优化站房、雨棚及其周边场坪的地基处理、排水、防水设施,加强站房抗震、防风、防裂及控制变形等措施。

  2.结合工程所在地区抗风设计的有关规定和其他工程的成熟经验,完成金属屋面系统施工图及制作安装详图设计,做好站房外围护结构、室外吊顶和雨棚檐口等薄弱部位防风设计,确保金属屋面系统结构安全,并达到相应的耐久性。

  五、室内给排水、通风、空调

  (一)站房冷源采用一体式蒸发冷凝冷水机组。进一步优化机组气流组织,设备及管材应设置保温、防腐、防雨及运维等措施。

  (二)候车室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优化高明站候车室中部气流组织,调整鹤山西站候车室中部送风单元型式。其中通信、信息设备机房配置机房专用空调,变配电房屋设置温控通风及分体空调辅助降温,公网机房预留设备系统实施条件;卫生间设置空调设施,优化气流组织,提升环境品质;其他区域按功能分区分别设置通风空调设施。

  (三)站房室内给水由站区管网直供,饮用水采用带净化装置的电开水器,母婴、商务候车室设置卫生热水装置,室外电、扶梯基坑设置排水设施。室内、外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水灭火系统预留远期接入条件。

  (四)站房用能设备能效指标应达到国家Ⅰ级能效标准。计量器具按用能设备使用单位、功能及通则配置,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和公有通信协议,能源计量器具应符合《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GB/T29871的规定,水计量器具应符合《电子远传水表》CJ/T224的规定。

  (五)进一步完善站房通风、空调、给排水系统的减震降噪、防寒防冻及运营维护措施,健全设备系统安全、节能运营策略及操作流程,做好室内外各种管线及构筑物的综合设计。

  六、信息及车站智能化

  (一)车站智能化

  1.原则同意高明、鹤山西站设置客站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平台(以下简称管控平台),系统提供智能管控、集成数据展示等服务,并接入国铁集团既有管控平台。

  2.管控平台应实现旅客服务、客运管理与指挥、客站设备运用监控、客站应急指挥等应用功能。

  3.车站设置BAS(机电设备监控)系统接入管控平台,对站房内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梯、照明等主要用能设备进行集中监控。

  (二)信息

  1.客票系统。高明、鹤山西站按全面电子客票方案新建客票系统,配置客票安全设备。按初期客流量,综合考虑客运管理及旅客进、出站需要,合理确定人工及自动售票、人工辅助及自动检票等设备数量。高明、鹤山西站铁路实名制核验和进站检票功能按“验检合一”方案设计。

  2.旅客服务信息系统。高明、鹤山西站新设旅客服务信息系统,包括综合显示、广播、视频监控、时钟、入侵报警等子系统,以及旅客行包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利用管控平台的旅客服务应用实现对车站综合显示、广播等子系统的集成管控。

  3.其他。车站设办公管理信息系统与管控平台、旅客服务信息系统共用新设的网络及安全设备。车站设公安管理、门禁、电源与环境监控、综合布线等系统,配置公安临时制证设备。

  七、电力及照明

  (一)电力

  1.原则同意高明站、鹤山西站均从铁路10千伏配电所接引2路独立的10千伏电源,新建1座10/0.4千伏变电所,分别设置2x1600、2x1000千伏安变压器供电。各站铁路停车场及充电桩由新建10/0.4千伏箱式变电所供电。

  2.进一步核实车站相关用电负荷,校核变压器安装容量。变电所及其电源线路应满足配套旅客服务供电需要并适当考虑后续发展条件。

  3.新建10/0.4千伏变电所按站房室内布置,无人值班设计,并与相关专业配合协调,确保电力设施通风良好,运营维护管理方便。新建10/0.4千伏变电所纳入本线电力远动系统。

  4.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光伏发电系统在本站的应用、安装维护、运营等方案,配合建筑、结构等专业做好相关预留工作。

  5.按规定新建车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照明

  1.功能照明一般采用直接照明方式,根据建筑总体方案需要或结构条件,局部可采用间接照明方式。

  2.灯具一般采用LED光源,室内公共区域一般采用中性色温,原则不采用特殊配光或特殊结构的灯具。灯具尺寸、颜色应与装修结构协调匹配,在相同条件下灯具选型尽量统一。灯具应安装在承力结构上,做到牢固稳定,有防坠落措施,且便于维护和检修。主要空间照明灯具应先进行试装,可根据试装效果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

  3.应充分利用广告灯箱、信息指示牌等背景光源对照度的贡献,结合功率密度校验照度值,对候车厅等复杂区城可根据使用功能需要照度采用差异化设计,合理优化灯具布置。

  4.灯具应根据使用特点和需要合理分组,在技术经济合理时,尽可能细分供电支线及控制区域、控制单元,做到使用方便、控制灵活,结合运营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

  八、施工组织及概算

  (一)本工程施工工期按满足全线总工期安排,确保与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开通。

  (二)根据《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和配套定额,《国家铁路局关于下调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增值税税率的公告》《国家铁路局关于调增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编制期综合工费单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等地方标准。主要材料编制期价格原则按照2024年第2季度《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营改增”版)和《江门市2024年7月份建筑工程材料市场参考价》《佛山市2024年6月份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综合确定。

  经审查,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明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25710.21万元,鹤山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13832.89万元,合计初步设计概算为39543.10万元,较粤交铁〔2021〕604号批复概算26822.72万元,增加12720.38万元,费用组成详见附件。

  对比原初步设计批复工程规模,因站房建筑面积扩大引起本项目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以及站前、站后工程等增加的投资,按站房规模8000平方米以内由本项目承担,超过8000平方米的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原则分摊。

  九、其他

  (一)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深化站房装修细部设计,文化元素装饰应与站房室内外装修风格协调统一,保证实现站房整体空间效果;加强站房、雨棚等的主体结构和围护体系、内装修、电扶梯、动静态标识等附属结构的设计计算和节点构造安全措施,确保站房和客运设施结构安全和耐久性;高度重视四电用房防火、防水、防渗等措施,确保设备运营安全。

  (二)为确保工程投资稳定、可控,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管理程序,抓紧与地方政府签订相关出资协议,落实新增投资来源。

  (三)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广东省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35)》,按照广东省绿美铁路建设指南等要求,做好铁路客站绿美设计;同时按照我省铁路主导型综合交通枢纽相关设计要求,结合地方规划做好车站与城市周边配套衔接。

  (四)按照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商铁路运维单位,针对地区环境特点,提出保障客站使用阶段建筑安全的使用措施,提交铁路客站用户手册,明确客站建筑使用年限内维护要求,确保车站运营安全。

  附件: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明、鹤山西站站房初步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