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61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标段四桥梁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关于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标段四桥梁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工程涉及八座桥梁拆除、七座桥梁新建以及三座桥梁防撞加固工程。
工程拟拆除武江段长来大桥、杨溪大桥、桂头新桥、桂头大桥、十里亭大桥、西河大桥、武江大桥,北江段北江大桥共8座桥梁;拟新建武江段长来大桥、杨溪大桥、桂头新桥、桂头大桥、十里亭大桥、武江大桥,北江段北江大桥共7座桥梁,详见表1;拟对五里亭大桥、广乐高速韶赣北连接线武江大桥、武广客运专线武江特大桥共3座桥梁进行防撞加固,详见表2。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河段河床稳定,水深条件良好,工程选址均满足规范要求。
表1 拟新建桥梁工程选址
表2 拟建桥梁防撞加固工程选址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一)通航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标段四 桥梁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的通航代表船型详见表3,代表船型选用合理。
表3 通航代表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拟新建桥梁工程跨越航道处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详见表4。
表4 拟新建桥梁工程跨越航道处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
(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防撞设施平面布置和尺度
五里亭大桥、广乐高速韶赣北连接线武江大桥、武广客运专线武江特大桥均为单孔双向且采用相同形式的防撞墩布置方案。防撞加固工程拟于桥梁通航孔桥墩上下游10米处各设置一座独立防撞墩,防撞墩由上部结构、中部承台及下部基础组成。上部结构为变截面圆端型墩身,墩顶为直径为3.53米,墩底为直径为6米;中部承台平面尺寸为11.14米×7.92米,高为3.3米;下部基础为5根呈梅花型布置的直径为2.2米的钢管混凝土结构桩组成。
五里亭大桥、广乐高速韶赣北连接线武江大桥、武广客运专线武江特大桥的通航孔跨径分别为120.0米、75.0米、64.0米,防撞加固工程实施后,通航净宽均与原通航净宽保持一致,仍分别为116.0米、68.0米、53.2米。
(四)桥梁通航净空尺度
根据《航评报告》提出拟建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详见表5。
表5 拟新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
上述尺度均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考虑现状及规划通航船型,按设防代表船型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通航孔桥墩应按不低于设防代表船型撞击力的最大值考虑防撞标准。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三)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航标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工程需对旧桥进行拆除,旧桥水中墩柱顶高程应拆除至不高于现状河床面以下0.5米且不高于规划航道底标高以下0.5米。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要求拆除施工栈桥、平台等临时设施,并清除其他施工残留物。
四、有关要求
(一)施工期临时栈桥及平台等应满足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如航道通航情况发生变化或航道发展需要,需对临时栈桥及平台等进行拆除,建设单位应无条件配合。使用期满,建设单位须及时拆除临时栈桥及平台等,并彻底清理影响通航的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请北江航道事务中心汇总本工程审核意见执行情况、临时栈桥及平台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你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本工程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本工程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工程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