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66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市民古路一期工程TJ2标合同段跨马大丰涌、二滘沥、义仓正涌、七顷涌大桥施工项目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山市民古路一期工程TJ2标合同段跨马大丰涌、二滘沥、义仓正涌、七顷涌大桥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中山市民古路一期工程TJ2标合同段分别于马大丰涌桥上游约540米处跨越马大丰涌、于三宝船闸上游约1千米处跨越二滘沥、于正涌水闸上游约2.4千米处跨越义仓正涌、于裕安水闸上游约650米处跨越七顷涌。工程所涉二滘沥、马大丰涌、七顷涌、义仓正涌航道现状维护等级分别为内河八级、八级、八级、九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桥梁建设。马大丰涌大桥一孔跨过通航水域,上部结构采用架桥机架设施工。义仓正涌、七顷涌、二滘沥大桥下部结构采用搭设钢栈桥及平台辅助施工,上部结构采用架桥机架设施工。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马大丰涌大桥施工期间预留通航净宽为40米、净高为4.0米;二滘沥大桥施工期间搭设非贯通式栈桥,预留通航净宽为38米、净高为4.5米;义仓正涌、七顷涌大桥施工期间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及警示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马大丰涌、二滘沥大桥施工期间保留设置与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施工共同使用的侧面浮标2座、侧面灯桩4座、施工提示牌4座。
(二)义仓正涌、七顷涌大桥施工期间各设置通行信号标2座、施工提示牌2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 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如发生台风预警等特殊情况,需临时拆除钢栈桥等设施确保通航需求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7年12月17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若本项目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对原方案施工期间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需将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告知当地辖区航道部门。
(二)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粤中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粤中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