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5〕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莫湖水电枢纽船闸营运期专用航标的函
怀集县天涛莫湖水电站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莫湖水电枢纽船闸营运期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设置莫湖水电枢纽船闸营运期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侧面灯桩
在船闸上、下游导航墙顶端各设置1座侧面灯桩,共2座侧面灯桩。侧面灯桩为H5.5m钢管灯桩,灯桩采用锥形白色标牌,标身颜色为黑白相间横纹,灯质为双闪绿光、周期4秒。
(二)界限标
在船闸闸室有效长度两端内墙上各设置1对界限标,共4座界限标。界限标采用标杆上端装菱形标牌一块,标杆为白、黑相间斜纹,标牌为白底、黑边,中间有黑色横条一道。
(三)进出闸信号标
在船闸上、下游闸门上方各设置1组进出闸信号标,共4组进出闸信号标。
二、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你单位若委托他人设置或者维护专用航标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15日内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备案,并按规定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