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标)〔2025〕112号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长沙湾特大桥、圆墩河特大桥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长沙湾特大桥、圆墩河特大桥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方案,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我厅的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长沙湾特大桥、圆墩河特大桥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的审查意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3日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长沙湾特大桥、圆墩河特大桥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海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工程跨河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函〔2018〕2869号)要求,长沙湾特大桥于厦深铁路长沙湾大桥下游约1.2公里处跨越黄江,采用双孔单向通航,黄江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六级;圆墩河特大桥于厦深铁路赤石河大桥上游河段跨越赤石河,采用单孔双向通航,赤石河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等外级。同意你单位设置2座桥梁营运期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长沙湾特大桥
1.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桥桁适当位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
2.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两侧桥墩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盏,共1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3.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桥桁两侧各设置通航净空标牌1座,共4座,标牌采用1.5m×1.5m菱形标牌,以垂直对角线为界分成左右两个共底等腰直角三角形,左右两个直角三角形用红白两色区分,红色三角形的直角顶点指向航道一侧,灯质为黄色单面定光。
(二)圆墩河特大桥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桥桁适当位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不发光。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珠江东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你单位若委托他人设置或者维护专用航标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15日内向珠江东航道事务中心备案,并按规定向珠江东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