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施)〔2025〕125号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肇明高速公路杨梅西江特大桥施工项目方案调整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报送的肇明高速公路杨梅西江特大桥施工项目方案调整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及专用航标设置方案,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我厅的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肇明高速公路杨梅西江特大桥施工项目方案调整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肇明高速公路杨梅西江特大桥施工项目方案调整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取得《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肇明高速公路杨梅西江特大桥施工项目延期续办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粤交航政函〔2024〕407号)批复,因桥区通航方案调整,施工单位调整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肇明高速杨梅西江特大桥所在河段原上、下航线存在两处交叉。桥梁开始施工后,船舶从预留通航孔通过,通航水域宽度进一步减小,上、下航船舶交汇时碰撞安全风险加大。根据辖区海事及航道部门意见,拟调整原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批准的施工期上、下行通航孔设置方案,将通航孔航向对调,左岸侧通航孔改为下航,右岸侧通航孔改为上航。
二、施工期助航标志调整方案
根据通航调整方案,桥区中央施工平台上下游专用浮标灯质进行对调;左岸侧通航孔下游侧2座专用灯桩迁移至上游侧,灯光改为定向上游;右岸侧通航孔上游侧2座专用灯桩迁移至下游侧,灯光改为定向下游。其他施工期航标设置方案不变。
三、严格按照航评批复文件要求尽快落实上游海诚水上加油站搬迁事宜。施工单位要加强与加油站管理单位、海事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面落实加油站准备搬迁期间各项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