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档案局委托,依据《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粤档发〔2006〕32 号)及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部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交办〔2010〕783号)的规定和要求,2020年11月20日,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省交通运输厅质量管理处和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组成项目档案验收组,对该工程项目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
验收组成员5人,经综合评议,同意本项目通过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同时对照《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表》,评定为“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