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航道通告〔2024〕73号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徐闻县和北(北莉岛)航道4号灯桩恢复使用的航道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徐闻县和北(北莉岛)航道4号灯桩已恢复,现启用。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名:和北(北莉岛)航道和北4号灯桩。
二、航标情况:
位置:20°39′01.52″N,110°22′12.15″E;
结构:H7m不锈钢灯桩(水中灯桩),锥形顶标,右侧标。
灯质:双闪(绿)6秒。
射程:3海里。
三、航标恢复使用时间:自航道通告发布之日起。
上述各项,请通过该水域船舶加强瞭望,注意识别,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中心特此通告。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