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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徐闻县和北(北莉岛)航道4号灯桩恢复使用的航道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15:00 来源:粤西航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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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西航道通告〔2024〕73号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徐闻县和北(北莉岛)航道4号灯桩恢复使用的航道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徐闻县和北(北莉岛)航道4号灯桩已恢复,现启用。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名:和北(北莉岛)航道和北4号灯桩。

  二、航标情况:

  位置:20°39′01.52″N,110°22′12.15″E;

  结构:H7m不锈钢灯桩(水中灯桩),锥形顶标,右侧标。

  灯质:双闪(绿)6秒。

  射程:3海里。

  三、航标恢复使用时间:自航道通告发布之日起。

  上述各项,请通过该水域船舶加强瞭望,注意识别,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中心特此通告。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