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以及《地方预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要求,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批复省航道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粤交财字〔2023〕164号)、《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关于转批复2022年省级部门决算的通知》(粤航道函〔2023〕273号)要求,现将2022年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本级)部门决算数据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