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 > 直属单位 >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 阳光事务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325线鹤山交通执法大队至白米田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0-09 10:45 来源: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打印】 -

粤公养函〔2022〕382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325线鹤山交通执法大队至白米田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批江门鹤山市国道G325线K66+400-K83+400段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江公养〔2022〕32号)悉。经参考咨询报告意见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意见

  本路段最近次路面改造时间为2006年,现状路面技术状况符合普通国道粤境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的实施条件。结合你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处治既有路面病害后全幅加铺改性沥青混凝土的方案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技术等级标准本工程位于江门鹤山市,总体呈东西走向。路段起于交通执法大队,起点桩号K66+400,终至白米田,终点桩号K83+400;路线长17km。

  工程在既有公路基础上实施,维持既有一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根据省《2021年公路养护统计年报》,既有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凝土,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3.6m,铺筑路面宽21.5m。

  横断面具体布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在下阶段确定。

  原则同意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5cm。路面设计方案应综合利用既有路面结构,采取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环保、经济、合理地确定。同时,综合统筹顺接路肩和桥梁高程,尽可能方便沿线群众出行。

  沿线桥梁主体完好,下阶段设计应对既有桥梁等构造物作必要检测,同时根据桥梁承载力验算确定加铺方案。

  应按部、省有关规范标准重新施划路面标线。下阶段设计可结合实际,局部完善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

  工程施工期间应妥善组织交通疏导,保障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三、方案设计概算

  方案设计概算按部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和省有关规定编制。上报方案设计概算4900.5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费”)4232.34万元。

  结合咨询报告意见,共调减方案设计概算17.08万元,其中调减建安费15.37万元。核定方案设计概算4883.49万元,其中建安费4216.97万元,平均每公里建安费约248.06万元(详见附件)。

  四、资金筹措

  省按相关规定给予投资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

  五、其他

  请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招投标。


  附件:国道G325线鹤山交通执法大队至白米田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