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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8-02 12:00 来源: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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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养函〔2024〕341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清路〔2024〕50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段位于清远市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总体呈由北往南走向。路段起于永和电石厂,起点桩号K606+580,终至永和镇,终点桩号K606+910;路线长330m。

  受2024年度汛期连续强降雨侵袭,路段边坡出现滑移,路堤挡土墙受损。现状路况已严重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本工程维持既有一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不变,其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80km。

  (二)路基宽21m,既有沥青混凝土路面宽19m。

  (三)行车道:双向四车道。

  三、主要工程内容

  重建挡土墙,设置浆砌片石护坡、植草防护和排水设施,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606+580-K606+600段右侧、K606+674-K606+737段右侧路堤边坡采用挡土墙+三维网植草防护。其中,挡土墙高6-7.5m,采用C30混凝土砌筑。

  (二)原则同意挖除K606+737-K606+777段、K606+777-K606+792段右侧损坏的挡土墙,新建高6.5-7.5m的C30混凝土路堤挡土墙。

  (三)原则同意K606+792-K606+910段右侧路堤采用挡土墙+浆砌片石+三维网植草防护。其中,挡土墙采用高6-6.5m的C30混凝土,浆砌片石护坡厚0.35m。

  (四)请补充完善挡土墙埋置深度、平面布置设计,加强挡土墙抗倾覆和边坡、人行碧道稳定性计算。

  五、排水工程

  (一)原则同意在K606+570右侧等7处路堤边坡坡面布设C30混凝土踏步式急流槽,合计长130m;其中,K606+665右侧、K606+905右侧设检查步梯。

  (二)原则同意K606+570-K606+910段右侧路堤边坡挡土墙外侧实施宽1m、长340m的硬化带。

  六、交通安全设

  请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业内规范标准,完善设计。

  七、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540.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费”)455.42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64.83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29.66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475.59万元,其中建安费425.76万元。

  八、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普通国道粤境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同时不得和已下达的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普通国道粤境段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专项资金重叠。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九、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广东省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平台—普通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管理子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及实施进度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要求,尽快通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余浩杰,电话:020-87624574。

  附件:国道G323线连山永和电石厂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