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4〕338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78线阳春永宁新沙至马水中岗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呈报省道S278线阳春永宁新沙至马水中岗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阳交呈〔2024〕148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省道S278线阳春永宁新沙至马水中岗段位于阳江阳春市,总体呈由北往南转东走向。路段起于同茂名信宜市交界的永宁镇新沙村,起点桩号K44+300,终至马水镇中岗村,终点桩号K90+000;路线长45.7km。
受2023年台风“苏拉”“海葵”以及年内汛期连续强降雨侵袭,路段发生多处边坡滑塌,一度造成临时交通中断。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全线三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双向两车道,路基宽7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m。工程维持既有公路技术等级标准。
三、主要工程内容
清方卸载,新建路肩挡土墙、路堑挡土墙,布设锚杆格梁,挖除重建破损路面,植草绿化,修复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和防排水工程,等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44+700-K44+750段右侧等10处路堤边坡,采用C20混凝土新建仰斜式路肩墙。请补充完善空缺的挡土墙埋深。
(二)原则同意K47+210-K47+270段右侧路堑边坡清理土方后,坡脚新建C20混凝土仰斜式路堑挡土墙。
(三)原则同意K47+210-K47+270段右侧等12处路堑边坡采用三维网植草防护。边坡设1级,坡高5m-19m,坡率1:1.25-1:0.75。
(四)原则同意K53+240-K53+300段左侧、K55+760-K55+790段右侧、K66+810-K66+890段右侧路堑边坡坡脚,新建C20混凝土护脚墙。
(五)原则同意K53+240-K53+300段左侧路堑边坡分台阶清方卸载后,采用锚杆格梁+三维网植草防护。其中,K53+240-K53+255段左侧边坡设1级,坡高8.9m,坡率1:0.75,采用锚杆格梁防护。K53+255-K53+300段左侧边坡共分两级,第一级坡高9m,坡率1:1,平台宽2m,采用三维网植草防护;第二级坡高6.4m,坡率1:1.25,采用三维网植草防护。
(六)原则同意K53+600-K53+660段右侧路堤边坡采用锚杆格梁+三维网植草防护。边坡设1级,其中K53+600-K53+635段坡高14.8m,坡率1:1,采用三维网植草防护;K53+635-K53+660段坡高7.1m,坡率1:1,采用锚杆格梁防护。
(七)原则同意K55+100-K55+150段右侧路堤边坡回填压实恢复坡面后,采用20cm厚C20混凝土封闭防护。边坡共分两级,第一级坡高10m,坡率1:1.75,平台宽2m;第二级坡高10m,坡率1:1.5;坡脚护脚墙高4m。请补充完善空缺的挡土墙埋深。
(八)原则同意K55+340-K55+430段左侧路堑边坡分台阶清方卸载后,采用三维网植草防护。边坡共分两级,第一级坡高14.19m,坡率1:0.83,平台宽2m,采用三维网植草防护;第二级坡率1:0.75,实行自然防护。
(九)原则同意K55+450-K55+520段右侧等7处路堤边坡采用锚杆格梁防护。边坡设1级,坡高6m-9m,坡率1:1-1:0.5。
(十)原则同意K66+810-K66+890段右侧路堤边坡采用锚杆格梁防护。边坡设1级,坡高11m,坡率1:0.9。
(十一)新建挡土墙的稳定性计算不足,请按规范要求补充论证各新建挡土墙的抗滑移及抗倾覆安全性;并补充完善K55+760-K55+790段、K59+520-K59+540段灾毁点空缺的《病害处治横断面图》《病害处治平面图》《病害处治立面图》。同时,加强对K53+240-K53+300段左侧边坡堑顶存有民房路段的外业调查及相关资料收集,确保新建路堑边坡防护工程不影响民房基础。
五、路面工程
(一)原则同意K59+640-K59+670段采用25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挖除重建破损土路肩。
(二)原则同意K75+560-K75+590段、K82+460-K82+530段采用25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表处封层+18cm厚C20素混凝土,硬化土路肩。
(三)原则同意K83+030-K83+230段、K83+680-K83+940段、K84+900-K85+580段采用25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表处封层+18cm厚C20素混凝土,挖除重建受损路面。
六、排水工程
(一)原则同意K47+210-K47+270段右侧等18个路段,路侧采用C20混凝土现浇新建边沟。
(二)原则同意K47+210-K47+270段右侧等10处路堑边坡堑顶,采用C20混凝土现浇新建截水沟。
七、桥梁、涵洞
(一)原则同意K82+950处拆除重建1道涵洞。
(二)原则同意K83+600处盖板涵拆除重建洞口。
八、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K44+700-K44+750段右侧等19段路侧采用B级波形梁钢,恢复重建防护栏。
(二)请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业内规范标准,完善设计。
九、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1291.4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费”)1017.52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95.95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28.79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1195.46万元,其中建安费988.73万元。
十、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省内普通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同时不得同已下达的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省内普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专项资金重叠。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一、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及实施进度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要求,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余浩杰,电话:020-87624574。
附件:省道S278线阳春永宁新沙至马水中岗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