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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220线新丰黄磜至丰城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4-11-07 20:00 来源: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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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养函〔2024〕509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220线新丰黄磜至丰城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国道G220线新丰黄磜至丰城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韶路〔2024〕230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国道G220线新丰黄磜至丰城段位于韶关市新丰县,线路总体呈由北往南走向。路段起于黄磜镇茶峒村,起点桩号K2332+279,途经茶头坳,终至丰城街道板岭村,终点桩号K2383+118;路线全长47.259km,其中,K2366+295-K2369+875段3.58km长路段归市政管养。

  受2024年入汛以来持续强降雨侵袭,路段多处边坡发生崩塌滑移等灾害。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工程维持路段既有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60km。

  (二)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K2332+279-K2346+556段为三级公路,路基宽7.5m,路面宽7m;K2346+556-K2347+238段为三级公路,路基宽12m,路面宽11.5m;K2347+295-K2369+875段为三级公路,路基宽7.5m,路面宽7m;K2369+875-K2383+118段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0m,路面宽7m。

  其余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清方卸载,新建仰斜式路堑挡土墙、锚杆格梁、拱形骨架,植草绿化和防排水工程,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2332+920-K2333+045段左侧、K2333+200-K2333+233段左侧、K2364+770-K2364+800段左侧路堑边坡清除危石后,布设主动防护网。

  (二)原则同意K2333+350-K2333+510段左侧等17处路堑边坡新建仰斜式路堑挡土墙。其中,应补充完善各工点路堑挡土墙埋置深度;建议将“C25片石砼”,改为“C20片石混凝土”。

  (三)原则同意K2333+350-K2333+510段左侧等8处路堑边坡削坡卸载后,采用三维网植草防护。

  (四)原则同意K2333+770-K2333+830段左侧等4处路堑边坡削坡卸载后,采用锚杆格梁+植草防护。建议将第3级坡面防护,改为喷播植草。

  (五)原则同意K2373+140-K2373+165段左侧、K2375+800-K2375+830段左侧路堑边坡削坡卸载后,采用锚杆格梁+植草防护。建议将第2级坡面防护,改为喷播植草。

  (六)原则同意K2337+830-K2337+900段左侧等7处路堑边坡削坡卸载后,采用拱形骨架+植草防护。

  (七)应加强挡土墙抗倾覆性和边坡稳定性论证,补充完善挡土墙埋置深度等设计参数。

  五、排水工程

  应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优化完善路段沿线边沟、截水沟、急流槽等防排水设施设计内容。

  六、交通安全设施

  请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业内规范标准,优化完善设计。

  七、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2704.0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1936.39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925.06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426.56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1779.0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509.83万元。

  九、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普通国道粤境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同时不得和已下达的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普通国道粤境段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专项资金同路段重叠。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及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要求,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国道G220线新丰黄磜至丰城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