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4〕621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235线大埔银江车上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重新提交的《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上报国道G235线大埔银江车上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梅市路〔2024〕240)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国道G235线大埔银江车上段位于梅州市大埔县银江镇车上村,起止里程桩号为K1791+050-K1791+180,路线全长130m。受2024年4月入汛后强降雨侵袭,路段右侧路基发生坍塌。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工程维持既有二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40km/h。
(二)路基宽12m,沥青混凝土路面宽10.5m。
(三)行车道:双向四车道。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清方,布设衡重式挡土墙、锚喷支护、路面重建,新建钢筋混凝土管涵、排水沟、急流槽、混凝土防护栏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路段右侧路肩新建衡重式挡土墙防护。其中,应明确挡土墙基槽开挖坡比,墙背路基下部宜采用粘土分层夯实,且回填标高不低于墙面的C20混凝土硬化层。
(二)原则同意路段右侧新建衡重式挡土墙下部坡体强风化砂岩采用锚喷防护。其中,应进一步核实锚喷防护面积。
(三)应按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衡重式挡土墙抗滑移和抗倾覆性验算。
五、路面工程
原则同意灾毁路段采用4cm厚AC-13C+6cm厚AC-20C+25cm厚C40水泥混凝土+18cm厚5%水泥稳定集配碎石+18cm厚4%水泥稳定碎石+15cm厚级配碎石的结构型式,重建路面。其中,应进一步细化新旧路面的衔接设计。
六、排水设施
(一)原则同意路段右侧边坡增设坡面急流槽、坡脚排水沟。其中,急流槽宜采用现浇整体式断面,排水沟沟顶应同坡脚斜坡妥善衔接。
(二)原则同意路段右侧坡脚设置φ0.75的钢筋混凝土管涵,引排坡面急流槽和坡脚排水沟集汇水。其中,应补充明确管涵的埋置深度和纵坡要求。
(三)应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要求,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因素,补充路段急流槽、排水沟和涵洞的排水能力验算。
七、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灾毁路段布设三(A)级波形防护栏临时防护,新建三(A)级混凝土防护栏,完善路面标线、附着式轮廓。
(二)应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JTG H13-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4部分:作业区(GB 5768.4-2017)》等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施工交通组织设计。
八、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283.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236.05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29.37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12.4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254.47万元,其中建安费223.65万元。
九、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普通国道粤境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同时,不得和已下达的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普通国道粤境梅州段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专项资金同路段重叠。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和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国道G235线大埔银江车上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