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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63线广宁石涧至鸬鹚坑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1-03 11:00 来源: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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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养函〔2025〕2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63线广宁石涧至鸬鹚坑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肇庆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肇庆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省道S263线广宁石涧至鸬鹚坑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肇公养〔2024〕47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省道S263线广宁石涧至鸬鹚坑段位于肇庆市广宁县,临靠绥江,线路总体呈由西北往东南走向。路段起于宾亨镇石涧村,起点里程桩号K20+300,途经寺坑、扶罗口、白云前村,终至排沙镇鸬鹚坑,终点里程桩号K25+300;路线全长5km。

  受2024年4月至5月汛期持续降雨侵袭,路段路堑边坡和多处路基局部滑塌沉陷。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本工程维持既有二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60km。

  (二)路基宽16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14.5m。

  (三)行车道:双向四车道。

  其余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削坡卸载,新建重力式路肩挡土墙、仰斜式路堤挡土墙、护脚墙、浆砌片石护面、草灌植生锚杆格梁、锚索格梁,修复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和防排水工程,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20+360-K20+390段右侧等6处临江路堤边坡垮塌段新建重力式路肩挡土墙。其中,应补充完善挡土墙埋置深度。

  (二)原则同意K20+360-K20+390段右侧等7处临水路堤边坡新建挡土墙,采用钢板桩围堰临时围护。

  (三)原则同意K20+900-K20+960段右侧路堤边坡挡墙以上坡面分台阶回填土后,采用M10浆砌片石防护。

  (四)原则同意K20+900-K20+960段右侧临江路堤边坡垮塌段新建护脚墙。其中,应补充完善护脚墙埋置深度。

  (五)原则同意K21+535-K21+635段左侧路堑边坡削坡卸载后,采用锚杆格梁+植草防护。

  (六)原则同意K23+240-K23+290段右侧临江路堤边坡垮塌段,新建仰斜式路堤挡土墙。其中,应补充完善挡土墙埋置深度。

  (七)方案设计文件中的其他差、错、漏、缺等,应按咨询报告反馈意见认真核实修改完善,并消化吸收相关合理化建议。

  五、排水工程

  (一)原则同意K21+535-K21+635段左侧路堑边坡分级平台,新建截水沟、堑顶截水沟、急流槽。

  (二)原则同意K21+535-K21+635段左侧路堑边坡各级边坡坡体,布设深层排水管。

  (三)应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要求,认真执行《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GDJT002-01-2024)》,优化完善路段沿线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等防排水设施。

  六、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K21+535-K21+635段左侧路堑边坡采用C15混凝土预制监测桩9根、测斜管6根,布设地表位移监测、深部位移监测。其中,未见相关设计图纸,请补充完善。

  (二)原则同意K21+535-K21+635段左侧等9处路侧险要段,重建长638m的A级波形梁钢防护栏。

  (三)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业内相关规范标准,补充完善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

  七、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2380.4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费”)2028.81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244.21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121.86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2136.23万元,其中建安费1906.95万元。

  八、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列入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投资肇庆市普通省道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同时,不得和已下达的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肇庆市普通省道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专项资金同路段重叠。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九、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和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省道S263线广宁石涧至鸬鹚坑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