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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24线梅州梅县雁洋甲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1-21 11:00 来源: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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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养函〔2025〕41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24线梅州梅县雁洋甲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省道S224线梅县雁洋甲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梅市路〔2024〕210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位于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甲坑村附近,线路总体呈由北往南走向。路段起止里程桩号K83+450-K84+200,路线全长750m。受2024年入汛后持续强降雨特别是6月16日特大暴雨袭击,路段多处路堑边坡和路堤边坡滑塌。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工程维持既有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K83+450-K84+038段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K84+038-K84+200段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

  (二)K83+450-K84+038段路基宽8.5m,沥青混凝土路面宽7m;K84+038-K84+200段路基宽10m,沥青混凝土路面宽9m。

  (三)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清方、护脚墙、护面墙、三维网喷播植草、钢管桩基、挡土墙、坡面回填,浆砌片石护面、排水边沟、坡面急流槽、波形梁钢防护栏,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83+465-K83+570段、K83+570-K83+582段右侧路堑边坡削方减载后,采用植草、新建护脚墙和护面墙防护。其中,应完善护脚墙背砂砾反滤层、护面墙尺寸和泄水孔设计。

  (二)原则同意K84+090-K84+160段左侧路堤边坡新建坡脚挡土墙、坡面浆砌片石护面墙。其中,应补充挡土墙背后砂砾反滤层和泄水孔设计,结合路堤边坡高度完善护面墙设计。

  (三)应按行业现行规范要求,验算K84+090-K84+160段路堤坡脚挡土墙抗滑移和抗倾覆性。

  五、排水设施

  (一)原则同意K83+465-K83+570段右侧路堑边坡增设坡顶截水沟,重建坡脚排水沟。其中,应核实补充截水沟的工程量和排水沟尺寸设计图。

  (二)原则同意K84+090-K84+160段左侧路堤边坡路肩处布设排水沟,坡面增设急流槽。其中,应结合路基加固方案,优化调整排水沟布设位置。

  (三)应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要求,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因素,补充急流槽、截排水沟的排水能力验算。

  六、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K84+090-K84+163段设置三(A)级波形梁钢防护栏。其中,应按规范补齐附着式轮廓标。

  (二)应按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JTG H13-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4部分:作业区》(GB 5768.4-2017)等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

  七、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68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517.74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188.26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142.74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498.14万元,其中建安费375万元。

  八、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省内普通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同时,不得和已下达的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梅州市普通省道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投资梅州市普通省道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等专项资金同路段重叠。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九、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及实施进度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省道S224线梅州梅县雁洋甲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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