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5〕42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512线龙川四都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省道S512线龙川四都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河路养〔2024〕83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河源市龙川县四都镇,线路总体呈由北往南走向。路段起于四都村,起点里程桩号K101+618,途径岭坳、上正,终至四都镇街道,终点里程桩号K106+980;路线全长5.362km。受2024年4月以来持续强降雨侵袭,路段局部出现路基边坡滑塌和路基损毁灾害。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工程维持既有二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40km。
(二)路基宽8.5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7m。
(三)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削坡卸载,新建仰斜式路堑挡土墙、挂网锚喷、锚杆格梁、人字骨架、三维网喷播植草等防护工程,重建损毁路面结构,新建或修复损毁的交通安全设施和防排水工程,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103+480-K103+580段左侧路堑边坡削坡卸载后,采用锚杆格梁+植草防护。
(二)原则同意K103+720-K103+830段左侧等6处路堑边坡新建仰斜式路堑挡土墙防护。其中,应补充挡土墙埋置深度,建议将墙身材料改为C15片石混凝土,以合理控制造价。
(三)原则同意K103+720-K103+830段左侧路堑边坡挡土墙以上坡面采用挂网锚喷支护。
(四)原则同意K103+910-K104+110段左侧等4处路堑边坡挡土墙以上坡面削坡卸载后,采用人字骨架+植草防护。其中,《灾毁点工程地质纵断面围(推荐方案)(灾毁点3)》各级坡高同设计说明无法对应,应认真复核订正。
(五)原则同意K104+510-K104+560段右侧垮塌路堤,分台阶开挖并抛石重筑。其中,应补充填筑石渣和片石等工程数量。
五、路面工程
原则同意挖除破损路面后,采用24cm厚C35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厚C20水泥混凝土基层+15cm厚石渣垫层的结构型式重建。
六、排水工程
(一)原则同意K101+618-K104+730段左侧等6处新建边沟、堑顶截水沟、平台截水沟、急流槽。
(二)原则同意K103+480-K103+580段左侧、K103+720-K103+830段左侧、K103+910-K104+110段左侧等3处路堑边坡坡体,布设深层排水管。
(三)应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要求,修改完善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并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因素,补充路段急流槽、排水沟的排水能力验算。
七、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K103+480-K103+580段左侧等6处路堑边坡布设地表位移监测、深部位移监测。其中,应补充相应工程数量。
(二)原则同意K103+920-K104+060段右侧、K104+500-K104+560段右侧等2处路侧险要路段,新建或重建C级波形梁钢防护栏,并增设轮廓标。
(三)应按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JTGH13-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
八、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2216.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1898.68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540.95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406.93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1675.66万元,其中建安费1491.75万元。
九、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省内普通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同时,不得和已下达的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河源市普通省道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投资河源市普通省道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等专项资金同路段重叠。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及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省道S512线龙川四都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