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5〕62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23线蕉岭南礤隘罗坪(闽粤界)至步上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省道S223线蕉岭南礤隘罗坪至步上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梅市路〔2024〕226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省道S223线蕉岭南礤隘罗坪(闽粤界)至步上段位于梅州市蕉岭县南礤镇,线路总体呈由北往南走向。路段起于闽粤省际交界处的隘罗坪,起点里程桩号K0+000,途经多宝、尚田、岭背、石礤村,终至步上村,终点里程桩号K26+023;路线全长26.023km。
受2024年4月入汛后特别是6月16日特大暴雨侵袭,沿线路基出现多处边坡滑塌、涵洞水沟和路面损毁等灾害,一度中断通行。现状路况已较大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鉴于本工程与已进入施工招投标阶段的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部分路段重复,将沿线灾毁点按“改扩建重合段”“施工保通段”“降级使用段”分类处置。其中,“改建工程重合段”不纳入本工程;“施工保通段”为改建工程实施过程中仍需利用的既有路段,按临时保通恢复;降级使用段为改建工程建成后,仍提供沿线镇村出行服务的既有路段,按农村公路等级恢复。
二、技术等级标准
本工程维持既有四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20km。
(二)路基宽6.5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m。
(三)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其余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刷坡清方、锚杆格梁、路肩墙、仰斜式挡土墙、微型桩基托梁挡土墙、锚喷支护、人行骨架护坡、CF植草防护,重建路堤边坡灾毁段路面层、坡脚排水沟、坡顶截水沟、坡面急流槽、排水涵、波形梁钢防护栏、钢筋混凝土防护栏、施划交通标线,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沿线65处路堑边坡滑塌、53处路堤边坡滑塌和路面脱空,按临时便道或县乡道标准恢复。其中,K4+460-K4+500段路堑边坡同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扩建工程重复,应核减相应工程量。
(二)原则同意K2+540-K2+610段右侧等64处路堑边坡,采用坡面清理、挂网喷播植草防护。
(三)原则同意K2+560-K2+585段左侧路堤等40处边坡,新建路肩墙支护。其中,应明确路肩墙基础开挖坡度要求,补充护坡道和换填片石设计内容,核实中粗砂排水层工程量。
(四)原则同意K3+430-K3+480段左侧等3处路堑边坡,采用坡面清理,锚喷支护。
(五)原则同意K12+260-K12+560段右侧等4处路堑边坡,新建坡脚仰斜式挡土墙,坡面清理后采用锚杆格梁支护。
(六)原则同意K12+270-K12+560段左侧、K12+720-K13+000段左侧路堤,新建人形骨架防护。
(七)原则同意K14+420-K14+445段右侧等5处路堤新建桩基托梁挡土墙支护。其中,应明确桩基托梁挡土墙基础开挖坡度要求;验算桩基托梁挡土墙的稳定性,优化挡土墙高度和微型桩长度等设计参数;混凝土强度等级应调整为C25。
(八)应结合沿线高边坡工程地质条件和现状变形破坏迹象,补充分析高边坡工点的破坏形式,评价其稳定性。应按行业现行规范要求,补充仰斜式挡土墙、桩基托梁挡土墙抗滑移和抗倾覆安全系数计算结果。
(九)方案设计文件中的其余差、错、漏、缺等,应按咨询报告反馈意见认真核实修改完善,并消化吸收相关合理化建议。
五、路面工程
原则同意采用24cm厚C40混凝土面层+18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结构型式,修复损毁路面。
六、排水工程
(一)原则同意K0+000-K0+210段等88处路堑边坡坡脚排水边沟清淤。
(二)原则同意K2+540-K2+610段等65处路堑边坡,新建坡脚排水沟、平台排水沟、平台硬化和坡顶截水沟。其中,应核实坡顶截水沟砂砾垫层的必要性,扣除K18+140-K18+155、K18+495-K18+605、K18+620-K18+650段重复计算的坡顶截水沟工程量。
(三)应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要求,认真执行《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GDJT002-01-2024)》,完善沿线排水系统设计内容。
七、涵洞工程
原则同意K5+510、K6+200处各新建1道2m×2m涵洞。其中,盖板涵宜优化为φ1.5m钢筋混凝土管涵。
八、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恢复重建路段新建二(B)级波形梁钢防护栏、混凝土防护栏。其中,新建SB级混凝土防护栏标准偏高,应结合路段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严重程度等级,明确防护栏等级选取原则。
(二)原则同意合理明晰范围,为恢复重建路段重新施划路面标线。
(三)请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业内规范标准,优化完善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
九、施工便道
新建宽3.5m、累计长5000m的汽车施工便道规模明显偏大,应进一步核实优化施工便道的布设范围。
十、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6328.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费”)5401.69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546.73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223.19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5781.33万元,其中建安费5178.5万元。
十一、资金来源
可依规据实向省申请普通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同时,应明晰同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的界面关系。
十二、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工程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及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1.省道S223线蕉岭南礤隘罗坪(闽粤界)至步上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2.省道S223线蕉岭南礤隘罗坪(闽粤界)至步上段灾毁路段划分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