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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25线梅州梅县旋风至芦陵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4-21 15:00 来源: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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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养函〔2025〕212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25线梅州梅县旋风至芦陵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省道S225线梅州梅县旋风至芦陵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梅市路〔2025〕23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线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路段起于雁洋镇旋风村,起点里程桩号K3+380,终至丙村镇芦陵村,终点里程桩号K6+825;路线全长3.445公里。

  受2024年汛期连续降雨特别是6月16日特大暴雨侵袭,路段发生多处路堤塌陷、边坡滑塌等灾害。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工程维持既有三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40km。

  (二)路基宽7.5m,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5m。

  (三)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钢管桩基础路肩挡土墙、刷坡清方、路堑挡土墙、护面墙、菱形骨架、客土喷播植草,完善沿线排水设施、波形梁钢护栏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3+455-K3+485、K4+770-K4+785、K6+500-K6+535、K6+702-K6+795段左侧路堤边坡新建钢管桩基础路肩挡土墙。其中,应核实并优化挡土墙加固区段,优化钢管桩间距和钢管壁厚,取消临水路肩挡土墙基底的换填砂垫层,进一步复核工程量。

  (二)原则同意K4+340-K4+380段右侧坡脚新建路堑挡土墙,采用护面墙+菱形骨架+喷播植草防护。其中,应明确边坡清理坡率、平台宽度并尽可能减少开挖量,进一步核实坡面清理及挖方、菱形骨架、喷播植草的工程量。

  (三)应按照行业现行规范,补充钢管桩基础路肩挡土墙、路堑挡土墙的抗滑移和抗倾覆稳定验算。

  (四)F-8-2路基边坡防护设计图中的挡土墙形式、F-10路堑边坡防护设计图的支护形式,与工点典型断面图不一致,应复核更正。

  五、涵洞工程

  原则同意接长K4+781处钢筋混凝土管涵。其中,应核实涵洞接长设计图和概算文件中的涵洞直径;结合路肩挡土墙设计修改完善涵洞接长设计图,完善管涵与路肩墙的衔接设计、管涵接长部位沉降缝防水设计、管涵出水口地面防冲刷设计。

  六、排水设施

  (一)原则同意K3+455-K3+485、K4+770-K4+785段左侧路堑边坡新建急流槽。

  (二)原则同意K4+340-K4+380段右侧新建堑顶截水沟、坡面急流槽、平台挡土堰、排水边沟等排水设施。

  (三)应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要求,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验算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

  七、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K3+455-K3+487、K6+498-K6+538、K6+700-K6+800段重建Gr-A-4C型波形钢护栏。

  (二)应按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JTGH13-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

  八、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方案设计概算600.9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448.14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115.57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55.41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485.34万元,其中建安费392.73万元。

  九、资金来源

  可依规据实向省申请列入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支持梅州市普通省道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和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省道S225线梅州梅县旋风至芦陵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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