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 > 直属单位 >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 阳光事务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22线梅州梅县横町奇至鹧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4-24 10:00 来源: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打印】 24

粤公养函〔2025〕220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22线梅州梅县横町奇至鹧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省道S222线梅州梅县横町奇至鹧鸪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梅市路〔2025〕35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路线总体呈由北往南转东走向。路段起于白渡镇横町奇,起点里程桩号K18+960,经松口镇梓育村、德化村、四社村,终至雁洋镇鹧鸪村,终点里程桩号K36+280;线路全长17.32km。

  受2024年入汛后连续强降雨特别是6月16日特大暴雨侵袭,路段路基边坡多处发生塌陷等灾害。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工程维持既有二级、三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40km、60km。

  (二)路基/路面宽7.5m/6m、8.5m/7m,路面分别采用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结构。

  (三)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刷坡清方、路肩挡土墙、路堤挡土墙、路基坡面回填、浆砌片石护坡、锚喷支护、路堑挡土墙、预应力锚索框架、人形骨架护坡、主动防护网、三维网喷播植草,边坡监测、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重建路面和沿线排水设施、波形梁防护栏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19+006-K19+026段右侧路堤边坡新建衡重式路肩挡土墙、坡面锚喷支护。其中,应核实图号F-8所示的挡土墙高度;挡土墙混凝土强度等级宜调整为C25,锚喷支护加固位置宜扩大至邻近未滑塌区段。

  (二)原则同意K22+069-K20+139段左侧等9处路堑边坡削坡清方后,增设主动防护网。

  (三)原则同意K25+300-K25+405段左侧路堤边坡新建坡脚衡重式挡土墙,路基回填后采用浆砌片石防护。其中,应进一步优化坡脚挡土墙规模,挡土墙混凝土强度等级宜调整为C25,路堤坡顶拦水缘石宜调整为排水边沟。

  鉴于K25+430-K25+464段右侧路堑边坡距路线较远,且为人工采石范围,应核实取消。

  (四)原则同意K26+605-K26+660段右侧路堑边坡新建路堑挡土墙,坡面布设主动防护网和三维网植草防护。其中,宜将一级边坡主动防护网调整为混凝土护面墙,二级边坡主动防护网调整为人形骨架防护,并核实布设方木桩的必要性。

  (五)原则同意K29+935-K29+985段右侧路堑边坡削坡清方后,采用三维网植草防护。其中,应核实布设方木桩的必要性。

  (六)原则同意K32+220-K32+320段左侧、K33+750-K33+780段右侧路堤坡脚新建衡重式挡土墙,采用路基回填、坡面混凝土硬化和植草防护。其中,应核实F-8的挡土墙混凝土强度等级,进一步优化挡土墙规模;回填料宜由石屑调整为碎石土或粘土,铺草皮应调整为喷播植草。

  (七)原则同意K34+250-K34+430段左侧路堑边坡削坡清方,新建仰斜式路堑挡土墙,并采用人形骨架+锚索格梁+客土喷播植草防护。其中,应进一步核实加固范围和边坡稳定性分析的模型合理性及其结论,优化削坡清方、路堑挡土墙和锚索格梁加固等工程量。

  应按照行业现行规范,进一步核实K34+250-K34+430段路堑边坡稳定分析模型的合理性,补充高填路堤和深挖边坡的稳定性分析,补充抗滑挡土墙的抗滑移和抗倾覆稳定验算,确保加固后的路堤安全性能。

  五、涵洞工程

  原则同意K32+220-K32+320段新建1座4m×4m的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其中,应核实台背回填砂砾工程量。

  六、路面工程

  (一)原则同意采用20cm厚碎石垫层+2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cm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C下面层+3.5c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上面层的结构,重建K32+220-K32+320段路面。其中,应进一步优化核实路面重建范围,保障新旧路面间衔接顺畅。

  (二)原则同意采用18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的结构,重建K32+220-K32+320段同村道C709线平面交叉口处路面。其中,应保障新旧路面间衔接顺畅。

  七、排水设施

  (一)原则同意K23+590-K23+630段等12处新建边沟、平台截水边沟、急流槽。其中,应核实一级边坡布设平台截水沟和平台硬化的合理性,完善平台截水沟同急流槽间的衔接设计。

  (二)原则同意K34+250-K34+430段左侧路堑边坡新建仰斜式排水孔。

  (三)应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要求,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因素,验算排水边沟、平台截水沟、截水沟、急流槽的水文和水力性能,进一步完善截排水设施布设位置等内容。

  八、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K19+011-K19+023、K33+744-K33+780、K32+220-K32+320、K32+220-K32+320段新建波形梁防护栏。

  (二)原则同意K32+220-K32+320段重新施划热熔标线。

  (三)应按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JTGH13-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

  九、其他工程

  (一)原则同意根据需要设取土场1处和弃土场1处。其中,路基回填应充分利用沿线削坡土石方;推荐的弃土场距离较远,宜重新选址。

  (二)原则同意K32+220-K32+320段新建2条临时便道、1处临时钢筋混凝土管涵,迁移变压器和电缆。

  十、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工程方案设计概算2272.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1832.76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473.01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305.85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1799.94万元,其中建安费1526.91万元。

  十一、资金来源

  可依规据实向省申请本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二、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和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省道S222线梅州梅县横町奇至鹧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4月22日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