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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发布时间:2019-07-01 18:2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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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交通运输部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18〕89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琼州海峡客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谋划、合力推进,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坚持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积极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琼州海峡水上运输通道,大幅提升人民出行的舒适性和满意度,为琼州海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运输服务综合保障能力。

 1.结合海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评估修编,完善海南省琼州海峡客滚运输通道方案布局,加强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客滚运输港口能力的衔接,推动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提升琼州海峡客滚运输通道基础设施整体能力。(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水运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立足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发展现状和未来需求,开展开辟新的客滚运输航线可行性研究,推动完善进出海南岛客滚运输航线布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海事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统筹考虑琼州海峡高铁过海项目等水运需求情况,推进相关配套设施和装备建设。(海南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水运局、海事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推进出台高峰期进出海南岛车辆错峰出行方案,研究通过价格调节手段引导过海旅客和车辆错峰出行的可行性,避免大量车辆集中进出岛造成拥堵滞留。(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口市人民政府牵头,2019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4.加快推进海口新海港区、徐闻南山港区、北海港等港口设施、综合客运枢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海南、广东、广西海事局配合,相关企业具体实施,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水运局、海事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19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5.开展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航道安全评估,尽快实施海口新海港区、北海港进出港航道拓宽工程,完善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航道航标设置,研究探索进出港航道双向通航可行性。(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海南、广西海事局和南海航海保障中心配合,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水运局、海事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20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协调推进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航道碍航渔网、渔栅栏等清除工作,加强船舶定线制航道内渔船违规作业治理。(海口市、湛江市、北海市人民政府分工负责,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导协调,2019年底取得明显成效)加强琼州海峡通航水域测绘工作,共享水文、气象(风速、风向、能见度)信息,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南海航海保障中心负责,2019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6.加快推进海南省琼州海峡锚地布局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合理布局并大力推进琼州海峡南侧的防台锚地和待泊锚地建设,建立防台锚地优先保障客滚运输船舶的管理机制。(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海口市、临高县人民政府和海南海事局配合,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水运局、海事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20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琼州海峡锚地布局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合理布局并大力推进琼州海峡北侧的防台锚地和待泊锚地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湛江市人民政府分工负责,广东、广西海事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北海市人民政府配合,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水运局、海事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20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7.统筹考虑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基础设施能力保障情况,结合海口新海港区、徐闻南山港区建设情况,合理定位并充分发挥海口港秀英港区、徐闻港海安港区的客滚运输服务功能,在南山港区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海安港区作为小汽车过海的应急备用港口设施。(海口市、湛江市人民政府分工负责,海南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协调,2019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着力优化运输组织方式。

 8.建立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服务互联网预约制度,加快建设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联网售票通航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引导旅客和车辆有序出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海事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19年底前完成)

 9.优化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轮班运营、定时发班”运营模式,积极推进班轮化运营,实现“定船舶、定码头、定班期”。(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牵头,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相关港航企业具体实施,2019年底前完成)

 10.推进琼州海峡客滚运输上下船“车客分流”,提高上下船效率,保障上下船车客安全;先期布设简易设施,实施车客分道通行,引导车客有序上下船,最终实现旅客、车辆分通道上下船。(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相关港航企业具体实施,2019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11.推进琼州海峡客车、货车滚装运输分离,探索建立专业化的货车滚装运输通道;完善琼州海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滚装码头设施,推进危险货物车辆过海分类滚装运输。(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2020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12.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稳定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琼州海峡琼粤两岸港航资源整合,提升一体化运输服务水平。(海口市、湛江市人民政府牵头,海南省、广东省国资委、交通运输厅配合,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19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3.加快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船舶运力更新,优化运力结构。(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海事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21年底前取得明显效果)完善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服务标准,提升客滚运输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牵头,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相关港航企业具体实施,2019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着力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14.积极推进完善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港口大型车辆安检设施建设,完善车辆安检流程。(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相关企业具体实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协调,2019年底前完成)

 15.解决海口高层房地产项目遮挡导致海口海上交通通信及交管中心(VTS)雷达站和通信基站受到很大干扰甚至部分处于失效状态问题。(海口市人民政府牵头,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海事局配合,2020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16.督促琼州海峡客滚运输企业建立所属船舶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和值班监控制度,对营运船舶关键场所视频实时监控,实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对视频信号可调用;推进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享海事管理机构的船舶航行动态信息。(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海南、广东、广西海事局配合,相关航运企业具体实施,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海事局指导协调,2019年底前完成)

 17.完成琼州海峡船舶定线制调整工作。(海南海事局牵头,广东海事局、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海南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口市、湛江市人民政府配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导协调,2019年底前完成)

 18.推进建立琼州海峡夹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黑名单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坚决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谎报瞒报行为,建立完善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巡舱检查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牵头,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海南、广东、广西海事局配合,相关港航企业具体实施,2019年底前完成)

 (四)着力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19.完善琼州海峡北侧应急救助力量配布,推进南海救助局海口救助基地徐闻救助站点建设,加快建设适应琼州海峡北侧应急救助需要的大功率浅吃水和具备拖带、消防、人员转移功能的救助船舶,加快湛江飞行基地建设。(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救助打捞局负责,2019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2019年春节前完成调配部救助打捞系统现有大功率浅吃水救助船舶到北侧现场值守。(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负责)

 20.推进琼州海峡客滚运输重点区域与部综合应急指挥中心的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实现部对突发事件现场能够“听得到、看得见、能会商”。(交通运输部搜救中心、综合规划司、科技司、海事局、救助打捞局分工负责,海南、广东、广西海事局,南海救助局,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

 21.在严格遵守大风等恶劣天气禁限航规定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运输高峰期保障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的通航安全措施,提高通航安全保障能力。(海南、广东、广西海事局牵头,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南海航海保障中心配合,2019年底前取得明显进展)研究运输高峰期船舶开航的能见度条件及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应急疏运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海口市、湛江市、北海市人民政府牵头,海南、广东、广西海事局,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南海航海保障中心配合,2019年底前取得明显进展)

 (五)着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22.建立健全由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牵头的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协调机制,形成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的合力,加强车辆和旅客集中滞留情况下的应急疏运组织工作。(海口市、湛江市、北海市人民政府牵头,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海南、广东、广西海事局,南海救助局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

 23.建立完善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应急疏运情况下的港口和船舶生产统一调度指挥机制。(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牵头,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海南、广东、广西海事局,相关港航企业具体实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导协调,2019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24.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实化抓手,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

 25.完善工作举措。各牵头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举措和时间进度安排,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系人信息报交通运输部。

 26.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分别于每年的1月10日、7月10日前将上年度、半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交通运输部汇总。交通运输部将相关情况通报各有关单位,同时抄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