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许可和管理主体发生了变化,为适应改革后的工作需要,
进一步加强对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
依据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等相关规定,
我
们
组织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粤交法〔2012〕1633号)
进行了
修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2418063@qq.com。
2.信函寄至以下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路政处收(邮编:510030)。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稿)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路政处
2018年8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