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公路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14〕245 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基〔2015〕88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在建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15〕95号)的有关要求,我厅于2015年1月至4月组织对
2014
年度
广东省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设计和材料从业单位
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
评价结果
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5年4月20日至5月5日,工作日按国家节假日安排)。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15年5月5日17点前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诉的书面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当面递交,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三个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25
楼2516室(受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材料供应等单位的申诉)、26楼2612室(受理公路设计单位的申诉)。
受理时间:公示期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电话:020-83835328-25161、26122。
附件:广东省2014年度公路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建管理处代)
2015
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