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省交通集团、省航运集团:
为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3〕57号)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13年第一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职考函〔2013〕50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年度第一次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及级别
本次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为:公路养护工(3—5级)、公路收费及监控员(3—5级)、汽车客运服务员(3—5级)、汽车运输调度员(3—4级)。级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凡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交通运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培训鉴定。
二、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上午9:00-10:30。
技能操作考核由鉴定机构确定后报厅职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实施,一般应为理论考试当天下午。
三、考点及联系人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28号;联系人:连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0-37395709,13729864249,13430267150。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科技教育中心地点:广州市机场路1771号;联系人:胡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0-86622240,86648465,13694231165,13609776698。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0-87024139,13678953021。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社会报考人: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学生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各种证明复印件上须有审核经办人签字、审核部门盖章,各种证明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身份证及户口簿丢失的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应与个人申请表中的”文化程度“栏相对应,未提交的将被视为初中毕业。
(二)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明本人姓名,1张贴报名表,2张重叠照片顶部贴在贴照片模板上)。
五、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符合申报初、中、高级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后, 于5月20日前统一上报到相应考点审核。
(二)各考点将审核合格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5月22日前报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各考点留存一份报名材料归档)。厅委托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对报送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培训、考试,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将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责任。
(三)相关表格可在交通运输厅网站(www.gdcd.gov.cn)下载,路径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通知公告,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政务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信息。
六、鉴定内容与方式
技能鉴定的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口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七、收费与证书核发
(一)本次统一鉴定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132号执行。
(二)缴款方式:请参加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将鉴定费汇款到如下账号,汇款后持汇款凭证索取发票。
开户名: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开户行:广发银行龙洞支行
账号:1220-0451-6018-0010-88
(三)经职业技能鉴定和评审合格人员,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资格工作对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作用,发挥其在职工培训、考核、薪酬确定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为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各单位要结合职工培训工作安排,提供必要时间和经费支持,组织参加鉴定的人员围绕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为参加鉴定人员通过考核创造有利条件。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教育经费和人才培养经费中开支。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时间截至2013年5月22日。各单位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各考点。
(三)各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受理申请、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并签注审核意见。
(四)材料申报必须由各单位严格按程序统一进行,对于个人越级申报不予受理。
(五)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合格考生报名表的及时入档工作。
(六)教材及培训辅导事宜请联系各自所报考点。
(七)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局、行业协会及省直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报名,配合完成此次统一鉴定。
九、举报及监督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举报及监督电话:020-83881517、020-83730067。
附件:1.《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计划及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
2.《关于2013年第一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3.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
4.工作证明
5.报名汇总表
6.贴照片模板
7.报名信息录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