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粤交基〔2010〕175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广东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1]2616号)的有关要求,我厅于2012年1月至3月组织对2011年度广东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2011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电话:020-83835328-25161、25152,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附件:
1、评价等级汇总表
2、有在建项目,未参与信用评价从业单位名单
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建管理处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