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厅扎实推进风险排查工作,并于2020年7月13日向全社会公布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高风险5处。经认真落实管控和整改措施,截至2021年1月10日,已有效消除高风险3处。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整改其他2处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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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消除或降低风险等级的高风险.docx
高风险管控挂牌警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