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管铁路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解读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1月10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五年。现将《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今年上半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6次重要指示批示(其中2次专门针对铁路安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省管铁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和出台本《管理办法》。
必要性之一:《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将填补省管铁路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制度空白。目前,省管铁路建设行业没有现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可供借鉴、遵循,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填补省管铁路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制度空白,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必要性之二:《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是加强省管铁路大规模建设管理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号),近期到2025年,大湾区铁路网络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4700公里,远期到2035年,大湾区铁路网络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5700公里,覆盖100%县级以上城市。在可以预见的15年内,我省省管铁路工程建设规模庞大,任务艰巨繁重,安全生产管理面临巨大压力。《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将更加有利于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规范落实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更加有利于全省各级铁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更好地为全省省管铁路大规模建设保驾护航。
二、《管理办法》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一)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这个大背景来制定该《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着重强调和突出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体制机制,牢牢扭住强化和落实铁路建设工程各从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二)参照铁路行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铁路局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广东省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来制定该《管理办法》。
一是参照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省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铁路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安全风险管理有关要求;明确了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设备供应商等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根据国家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暂行办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结合省管铁路实际情况,明确了省交通运输厅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和各级铁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级铁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和有关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省管铁路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总之,通过制定并出台该《管理办法》,将为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抓手和依据遵循,进一步推动并深化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有力有效增强我省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管理办法》中对哪两种特殊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
特例一: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核准的铁路建设项目并由其主导建设管理的新建、改(扩)建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其铁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特例二:委托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集团)所属企业(指广州局集团、南宁局集团)代建的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代建单位在遵守国家、广东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同时,可参照执行国铁集团有关规定。
四、《管理办法》有哪些创新之处?
一是界定了全省各级铁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粤办发〔2019〕31号)对省管铁路建设工程的范围界定,即省管铁路建设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际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及省方审核批准的高速铁路和国铁集团与广东省联合审核批准并由省方主导建设的铁路等新建、改(扩)建铁路建设项目,明确要求全省各级铁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将重点对上述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是明确了政府购买“监督管理”服务的实施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各级铁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专业社会机构或者聘请专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辅助开展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是一项全新且繁重的工作,更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通过借助专业机构和行业专家的技术力量,可有效缓解全省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的难题,又有助于提升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是明确了各级省管铁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会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