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铁字〔2021〕10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在建省管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项目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省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深圳地铁集团,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南海区铁投公司:
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主导投资建设的省管铁路在建项目19个(包括高铁、城际和普速铁路等),合计约1251公里,项目总投资3403亿元,省管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压力增大。根据我厅“三定”调整方案确定的省管铁路监管职责及《全省铁路规划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省政府工作纪要〔2021〕74号)要求,为进一步压实省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现对省管铁路在建项目监管信息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各市、县(区)铁路建设主管部门、项目投资建设(含代建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要主动对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0〕8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省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交铁〔2021〕296号)要求开展工作。
二、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要明确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管理,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三、各市、县(区)铁路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依法依规对工程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管,开展日常和专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完善信用评价和监督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各参建单位要主动接受、配合。
附件:广东省在建省管铁路项目监管信息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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