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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1-23 17: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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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3〕45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3〕836号)工作安排,2023年11月6日至9日,我厅组织开展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工作采取随机抽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对汕头、佛山、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9市31家“两客一危一重货”企业、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机构,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介绍、现场查看、调阅资料、随机提问等方式,重点围绕公司(企业)资质条件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营运车辆及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货车专项整治、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等展开。检查组将发现的问题向辖区交通运输局及检查对象进行现场反馈,现场记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求企业立即组织整改、辖区交通运输局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本次所抽查的9个地市、县(区)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绝大多数能够迅速传达和落实部、省和厅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各项重点工作,印发工作方案通知,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强化道路运输执法力度,大力打击道路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和净化道路运输市场。通过全面排查、专项治理、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等举措,注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净化道路运输秩序,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检查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详见附件)。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不严不实,安全管理简单、松懈,有形无实。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熟悉、思路不清,公司车辆数、人员数等底数不清,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七项职责未严格履行;重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起到实效,缺训漏训人员未补课补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不规范,超范围开支,把应由成本支出的项目列入安全生产经费开支;未区分安全生产例会与教育培训,混杂记录;有的企业“法人”仍未取得“两类人员”考试证书。(二)安全生产制度末端执行还需进一步严格。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树得不牢,安全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该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不设立,个别家族企业一人身兼数职,职不清责不明;有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教育培训走过场搞形式,违法违规不处罚或轻处罚;有的营运车辆管理不落实要求,未建立“一车一档”,未如实记录维修及保养情况,或者违规延长保养期限;有的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日常管理不严格,接到报警后未及时闭环处理,有的委托第三方后自己完全不监管;危运停车场、客运站等重点部位管理宽松,进出随意、不收缴火种等,消防设施设备不按规定配置;道路运输网约车企业“双证”合规率需持续提升,对企业名下或通过平台接单的驾驶员及车辆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安全生产重大专项整治还需进一步强化。今年以来,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重点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交通运输领域2023年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等,均是围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但有的地市仅对我厅印发的方案简单转发,没有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也没有认真检查、指导,企业一问三不知,“上热中温下冷”和“最后一公里”不通畅、不落地问题严重;有的企业不知道自己的安全风险,对自己的安全风险不排查不研究不评估;隐患排查走形式搞应付,管理人员不会查、发现不了隐患问题,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后,有的企业没有对照判定标准进行一一排查;有的企业在收到主管部门工作通知后,截至检查当日,还尚未落实开展“百日行动”工作。

  (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还需持续加强。从安全生产重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及推进落实情况,反映出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简单,上下一般粗,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一转了之;有的多次到企业去检查,发现不了隐患问题,指导不了企业;有的只在企业开业时从严要求许可(备案)条件,对企业许可(备案)条件动态保持检查不严;有的对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查处不严格,有畏难情绪;道路运输企业的智能视频风险预警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地市客运、危运车辆车均风险次数较高,部分重型货运企业(个体户)存在日均车辆风险预警数据较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问题整改。被抽查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责任,迅速组织整改,并负责对整改结果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或吊销道路运输相关证件。其余地市要结合自查情况,举一反三,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有效促进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

  (二)要履职为民,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出发点。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今年公开发布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法规,全面加强监管,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三)要加强指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帮扶和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上下功夫,严密组织有关政策宣传培训,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安全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配备人员明晰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和营运车辆监管,指导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有力推进,扎实开展。

  (四)要严密组织,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地要对今年道路运输行业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交通运输领域2023年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整治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开展,协调统筹推进,狠抓道路运输企业末端落实,切实弄清风险,认真查准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彻底解决隐患问题,确保整治效果,全力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各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3年各地级以上市平安建设评分依据。

  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等地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处理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厅。

  联系人:陈洁,电话:020-83730800。

  附件: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