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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及在研项目执行情况上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3 16: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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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科字〔2024〕12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及在研项目执行情况上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佛山、东莞、珠海轨道交通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省交通集团、省港航集团、省铁投集团,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各交通运输行业协(学)会、省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建设的重要支撑,保障交通安全、提升运输效率、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科技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简称“省清单项目”)申报工作。同时,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清单项目进度管理的通知》(粤交科字〔2024〕50号)要求,开展已立项在研清单项目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省清单项目申报

  (一)申报总体要求

  1.省清单项目须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申报,申报单位一般应为广东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学会(协会),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与保障条件。

  2.省清单项目的研发经费原则上由申报单位自行落实,申报单位应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复杂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申报项目应综合考虑多方因素,谨慎评估研究周期,确保按期完成预定任务目标。

  3.2024年度省清单项目应针对行业科技攻关需求,进行基础性、前瞻性理论研究,前沿性、应用基础研究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优先支持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研发方向。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1.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验收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网上填报。请登录广东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信息平台(www.gdjtkjxtcx.com)进行填报。申报书及验收承诺书格式可在填报界面下载。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3.材料报送。请通过形式审查的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验收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填报的电子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三)其他

  1.对纳入我省行业研发平台体系的研发机构,优先支持其申报的省清单项目。

  2.对完成情况优秀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研究团队在省部级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推荐、行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入库推荐、创新人才培养、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3.鼓励积极申报省清单项目,我厅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安排,择优选取推荐申报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部清单)。

  二、已立项在研省清单项目监督管理

  省清单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承担单位是省清单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按照项目验收承诺书要求,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确保完成研发任务、取得预期成效,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由第一承担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履行相关职责。

  (二)做好执行情况上报。根据厅对清单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开展自查和阶段总结,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整体进展情况、进度执行情况、已开展的研究内容、取得的成果、项目滞后原因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在每年6月中旬通过协同创新信息平台提交《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清单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3,可在信息平台资料下载栏下载)及相关资料,同时向厅提交纸质盖章版资料,未按要求提交执行情况报告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纳入科研信用失信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严格变更管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主要研究内容有较大变化,否则将调出清单。当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期限、主要预期成果等需要变更时,须经原立项单位同意,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研究形成意见,报厅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允许变更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并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前3个月提出变更申请。

  (四)强化验收管理。列入清单的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均须由原立项单位组织验收,若有提前完成的项目,可提前组织验收,厅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参与项目的验收。原立项单位已按计划完成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上传验收材料,由厅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厅科技管理部门于每年12月在信息平台集中发布当年完成验收的清单项目。

  (五)落实资料归档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研究、开发各阶段技术资料的归档、保存及使用管理。已按计划完成验收的项目,由第一承担单位在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研究、开发的过程中,要指定专人做好技术资料记录、保管工作,确保原始资料的完整。项目完成后,须将实验数据、记录、工作底稿、图纸等技术资料收集齐全,按厅科技主管部门要求提交至协同信息平台备份(附件4)。

  三、其他

  (一)申报受理

  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填报和咨询工作;联系人及电话:陈子渊,020-86261943、13535261806;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399号。

  (二)政策咨询

  厅科技处负责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汪舟红、陈雷,020-83730014。

  附件:1.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指南

  2.在研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汇总表

  3.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清单项目执行情况表

  4.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归档要求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