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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25 15: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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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科字〔2024〕31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广州市港务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省交通集团、铁投集团、港航集团,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技术委员会,各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各交通运输行业协(学)会: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及在研项目执行情况上报的通知》(粤交科字〔2024〕12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活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和积极性,有力支撑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开展了项目遴选工作。经形式审查、第三方咨询、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遴选出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项目”)共13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汇总表),我厅将对清单项目后续实施进行动态监管。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组织协调,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项目承担单位是省清单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按照项目验收承诺书要求,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确保完成研发任务、取得预期成效,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由第一承担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履行相关职责。

  二、按时上报执行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要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开展自查和阶段总结,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整体进展情况、进度执行情况、已开展的研究内容、取得的成果、项目滞后原因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并在每年6月中旬通过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信息平台提交《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可在信息平台资料下载栏下载)及相关资料,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收集汇总后报厅(科技处)。对未按要求提交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规范变更程序管理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名称、主要研究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预期成果、实施期限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客观因素确需调整的,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研究形成意见,报厅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实施期限的变更仅允许出现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并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前3个月提出变更申请。

  四、落实资料归档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研究、开发各阶段技术资料的归档、保存及使用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指定专人做好技术资料记录、保管工作,确保原始资料的完整可溯源。项目完成后,须将实验数据、记录、工作底稿、图纸等技术资料收集齐全,做好归档备份。

  五、加强项目验收管理

  清单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原立项单位组织验收,若有提前完成的项目,可提前组织验收,厅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参与项目的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承担单位应在1个月内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将项目材料提交至信息平台归档。厅科技管理部门于每年12月在信息平台发布当年完成验收的清单项目。

  六、其他要求

  (一)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要发挥厅技术支持机构的作用,在我厅的指导下,依托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信息平台具体做好清单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二)清单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厅(科技处)及技术支持机构联系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汪舟红、陈雷(厅科技处),020-83730014;陈子渊(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020-86261943。

  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汇总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