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揭博高速公路等9条高速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的通知
一、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2020年修订)第二十五条,广告标牌设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我省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设置的管理方式相应由“规划—审批—设置”转变为“规划—设置”,设置者应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划方案要求设置广告标牌设施。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告标牌设施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广告标牌设施设置的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设置广告标牌的行为,切实履行好交通公路部门法定职责。
三、广告标牌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广告标牌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广告标牌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四、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位置,在设置和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
附件请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政务公开”版块的“发展规划”栏目(https://td.gd.gov.cn/)自行下载。
附件:
1.G35济广高速公路、S14汕湛高速公路(揭西至博罗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2.G1523甬莞高速公路(潮州至惠州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3.G0421许广高速公路(清远清西大桥)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4.S29从莞深高速公路(东莞段)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5.S22惠塘高速公路(从莞高速公路清溪支线)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6.S5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等五条高速公路(原佛山一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7.G94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南环段(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8.S20广中江高速公路(广州至江门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9.S47广佛江珠高速公路(佛山至中山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