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现公示2024年第二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信息(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8日)。
如公示期内对信息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020-83730684)、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北座23楼,邮编:510101)进行投诉申诉。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