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4〕511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51线翁源渔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省道S251线翁源渔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韶路〔2024〕214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省道S251线翁源渔溪段位于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渔溪村,路线总体呈由北往南走向。工程起点里程桩号K50+647,终点里程桩号K50+810;路线全长163m。
受2024年4月20日特大暴雨侵袭,路段路面被冲毁,一度造成通行中断。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标准
本工程维持既有三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40km。
(二)路基宽7.5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7m。
(三)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重建仰斜式路肩挡土墙、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和防排水等工程。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路段右侧路堤边坡重建仰斜式路肩挡土墙。其中,应补充明晰挡土墙埋置深度。
(二)原则同意路段右侧路堤边坡坡脚,采用草袋围堰对挡土墙临时围护。
(三)原则同意K50+690-K50+700段右侧、K50+700-K50+810右侧新建挡土墙,采用钢板桩实行基坑支护。
(四)应按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等,补充各处新建挡土墙的抗滑移及抗倾覆验算。
五、路面工程
同意路段挖除重建破损路面。
六、排水工程
应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开展水文和水力计算,补充绘制路段沿线排水系统设计图。
七、涵洞工程
原则同意将K50+780处圆管涵,拆除重建为盖板涵。
八、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路段右侧路肩挡土墙顶新建钢筋混凝土防护栏。其中,应明确新建路侧防护栏的防护等级。
(二)同意路段路面重新施划标线。
(三)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业内规范标准,完善设计。
九、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327.25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279.6848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39.1807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24.5348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288.07万元,其中建安费255.15万元。
十、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省内普通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同时不得和已下达的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所辖普通省道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专项资金同路段重叠。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一、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及实施进度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在役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的紧急通知》(粤公养函〔2024〕219号)要求,同步实时填报路段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治理信息。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省道S251线翁源渔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