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质管字〔2023〕11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为验证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提高试验检测机构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要求,我厅定于7月至11月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广东省辖区内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且业务范围包括本次比对试验项目和参数的试验检测机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见附件1。
二、比对试验内容及方法
(一)比对试验项目:热轧带肋钢筋,比对参数为钢筋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最大力总延伸率。
(二)试验方法:《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GB/T 28900-2022)、《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2021)。
三、组织形式
本次比对活动由我厅组织,委托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具体实施,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协助提供比对试验样品。比对试验活动费用由组织单位承担。
四、时间安排
(一)7月2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由参加比对试验活动的机构填写报名表(附件2),以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两种形式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原件同时邮寄至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二)7月28日前完成样品邮寄工作,由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快递的方式将比对试验样品分发至各检测机构,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资料发送至各检测机构电子邮箱。各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和比对试验资料后,需认真核查样品状态,及时填写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样品使用专用工具进行绑扎,各检测机构正式开展比对试验时方可拆开试样。
(三)8月8日至10日为检测机构进行比对试验的时间,各检测机构须在该期限内完成比对试验。
(四)8月25日前完成比对试验结果及资料收集工作,各检测机构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按时将比对试验结果及资料等邮寄至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五)10月31日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完成比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我厅。
五、有关要求
(一)符合比对试验活动要求的检测机构须全部参加此次活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在7月21日前向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我厅进行审核确认。
(二)各检测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比对试验活动,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比对活动通知、作业指导书、试验标准规范等相关内容进行认真学习,按要求做好组织管理和保障工作,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比对试验是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核查的重要内容,各检测机构应及时、如实报送试验结果及报告,严禁比对试验过程中出现串通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何佛生,电话:020-83701753。
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冷猛,电话:020-36605318,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陈田丛云路399号,邮编:510420,电子邮箱:gdsjtzjzx_zlxz@gd.gov.cn。
附件:1.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单
2.比对试验活动报名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11日